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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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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罗甸县火灾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满足全县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消防救援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罗甸县政府专职消防员5名

二、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协议、培训试用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岗位及职责

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限男性),负责灭火救援等执勤任务,实行24小时在岗准军事化管理,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录基本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执勤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4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B2以上(不含A3)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最高放宽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用。

1.持有A1、A2或B2机动车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予以优先录用。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3.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证(田径、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的,予以优先录用。

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单位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吸毒史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录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4月10日—4月1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罗甸县中医院旁)

3.资格审查内容:应聘者本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法律责任。

(1)《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2张;

(3)身份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5)奖励证书及各类职业资格证(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6)近3个月内体检报告;

(7)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资格审查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录过程始终,在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录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跑四个项目,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拖拽,参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2)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40分。

2.考核时间与地点: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罗甸县中医院旁)。

(三)面试

1.执勤岗位类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

2.面试总分为100分,未达到60以上视为不合格。

3.面试地址: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罗甸县中医院旁),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0%+面试成绩×100%。各考生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不良行为习惯、有无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生总成绩、政审(无犯罪证明)通过、体检通过、体检报告合格,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罗甸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到,参加为期15天的岗前集中培训。逾期未报到的、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思想严重波动的、培训考核未通过的,或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

3.在招录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工资待遇

1.实习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500元;

2.实习期满经考核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为3000元,工作满一年,基础工资增加100元/月(持有B2驾照以上并担负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在基础工资额外补助300元/月);

3.单位为合同制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险等。

4.实习期满后每月六天带薪休息,工作满一年者每年另加5天假期,多一年加一天。

5.新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将纳入工会管理,节假日发放相应工会福利。

6.住宿、被装由单位保障。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1.咨询电话:0854-7617119、15599155668、13385541206(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14:30-17:30受理电话咨询,其余时间勿扰)。

2.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未尽事宜,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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