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当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林业专业知识。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5月15日8:30—18:00
地点:县林业局会议室。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同时列入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需统一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者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职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县林业局组成考察组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如果考察不合格出现职数空缺的,则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还需进行体检)。并列考察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林业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县林业局与报考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荔波县林管员聘用合同》(不列入编制内管理),安排到局机关相关科室或镇(街道)林业站工作。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出现异议,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出现职数空缺的,则从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还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若招聘人员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在招聘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招聘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经查实考生填报信息虚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及来源
聘用的林管员每人每月工资35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各年度工资标准按照州级批复的标准执行。
监督电话: 0854—3610655。
原标题:荔波县林业局公开招聘合同制林管员工作方案
荔波县林业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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